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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失效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上)

作者: 点击:319 发布时间:2023-10-08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故障”应结合具体故障详细描述,如鼓风机、加药装置、泵、控制电路板等常见故障,船舶故障后未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导致生活污水处理不能满足公约要求。

1.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证证书不在船上。

    型式认证证书是船舶预防生活污水污染证书的前提。正常情况下,型式认证证书或复印件应保存在船舶上。

2.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不符合决议。

    这种缺陷在更换处理装置的船舶中更为常见。新装置需要满足当前装船时的技术标准,而不是原技术标准。根据装船时间的不同,设备应满足不同的技术决议。

3.船上人数超过处理装置处理能力限制的至大人数。

    每种类型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都有不同的处理生活污水的能力,船舶需要根据船舶的至大人数选择合适的处理装置。一般说明书中会有明确的要求,也可以根据型式认可证书中的数据进行核算。

4.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或通过岸上接收无有用记录。

5.曝气风机和排放泵的工作模式设置不正确。

    正常情况下,大多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曝气风机和排放泵的工作模式应设置“AUTO“自动模式。如果设置为手动模式,船员需要定期打开曝气风机曝气生活污水,并定期打开排放泵排放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如果不能及时打开,会引起高液位报警甚至溢流。

6.高液位报警/高液位报警故障。

7.供气系统空气泵供气压力不足/曝气风机或压力表故障。


泰州兰芝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专业从事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船用油水分离器,舱底油污水分离装置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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