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除可用于处理船舶舱底油污水,也适用于港口、电厂、冶金、油库等含油污水处理,并能处理含乳化油浓度较高的油污水。性能符合海事组织规定的船舶含油污水排放标准及我国规定的船舶、工矿企业油污水排放标准。处理后水质标准满足IMO MEPC107(49)规范。
设备具有以下特点:
装置由一级油水分离器、二级乳化油分离器、螺杆泵(柱塞泵)、电气控制箱、油份浓度报警记录仪、粗/精滤器、三通转换阀(电磁转换阀)等组装在公共基座上,需要时也可以根据机舱位置将一级油水分离器和电气控制箱及二级乳化油分离器和油份浓度报警记录仪分开独立安装。
配套泵不直接吸入含油污水,因此避免了原含油污水的乳化,保证分离装置有较高的分离效果。
分离装置采用真空重力分离与乳化油精分离相结合的方法。水中的油滴在真空作用下在延特定方向及速度通过聚结元件的接触通道而迅速聚结上浮至顶部的集油室。聚结分离元件能自动反冲洗,不会堵塞,长期使用不需要更换。
有良好的排油自动控制及配套泵的保护措施,根据油污水性质能自动控制一级处理排放或转入二级处理排放,以及处理不合格时自动关闭排出口不合格处理水返回机舱功能。操作简便,可靠性高,符合无人值班机舱要求。
经实船使用证明设备:
单独使用一级处理普通(非乳化)油污水能够达到≤10ppm
使用一级及二级共同处理包含乳化油的油污水能够达到≤5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