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无有效的国际生活污水污染防治证书;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未经主管机关批准;进口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失效;船员不熟悉生活污水排放要求。
上述“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故障”应结合具体故障详细描述,如鼓风机、加药装置、泵、控制电路板等常见故障,船舶故障后未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导致生活污水处理不能满足公约要求。
1.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证证书不在船上。
型式认证证书是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证书的前提。正常情况下,型式认证证书或复印件应保存在船舶上。
2.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不符合决议。
这种缺陷在更换处理装置的船舶中更为常见。新装置需要满足当前装船时的技术标准,而不是原技术标准。根据装船时间的不同,设备应满足不同的技术决议。
3.船上人数超过处理装置处理能力限制的至大人数。
每种类型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都有不同的处理生活污水的能力,船舶需要根据船舶的至大人数选择合适的处理装置。一般说明书中会有明确的要求,也可以根据型式认可证书中的数据进行核算。
4.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或通过岸上接收无记录。
5.曝气风机和排放泵的工作模式设置不正确。
正常情况下,大多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曝气风机和排放泵的工作模式应设置“AUTO自动模式。如果设置为“”MANUAL“在手动模式下,船员需要定期打开曝气风机曝气生活污水,也需要定期打开排放泵排放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如果不能及时打开,就会引起高液位报警甚至溢流。
6.高液位报警/高液位报警故障。
7.供气系统空气泵供气压力不足/曝气风机或压力表故障。
8.舷外排出阀未关闭/三通阀卡死。
9.回流管堵塞或涂漆。
生化处理装置一般顶部设有污泥回流管或浮渣回流管。在装置正常运行过程中,当风机处于工作状态时,回流管中有明显的液体回流。回流管中间的管段一般为透明塑料管,方便船员检查液体回流情况。然而,由于管道堵塞,回流管中没有液体回流。此外,一些船舶在回流管中涂漆或包裹不透明材料。
10.处理装置投药孔堵塞或投药泵故障。
为杀灭生活污水中的大肠杆菌,处理装置顶部设有投药口或投药泵。如果是人工投药,投药口应清洁,内部不应生锈堵塞,不应影响消毒片的自动下沉;如果是自动投药泵,投药泵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1.消毒药片过期失效。
12.紫外线消毒灯管故障/长时间未更换。
紫外线消毒灯管一般工作寿命约1万小时,到期后如不更换,杀毒效果将大大降低。
13.反冲洗阀未正确开启。
生化处理装置一般在底部与排放管道的连接处设置多个阀门。当处理装置正常工作时,只有靠近消毒室的阀门才应打开,其他阀门一般应关闭。如果其他阀门也打开,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将通过打开的阀门进入排放管道,导致非法排放生活污水。
14.透气管末端未通过露天甲板
生活污水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有害气体。处理装置顶部一般设有透气管,将产生的有害气体连接到远离船员生活区的露天甲板上。然而,许多船舶上的透气管没有连接到露天甲板,这也是一个缺陷。